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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全面开启应用医保基金预警和实时监控系统

为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巴中市医保局投资300余万元,在对“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基础上建立巴中市医疗保险基金预警和实时监控平台,已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全面开启应用。 该系统是实现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的载体,是按照设定流程通过网络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线交互完成。主要依据卫生医疗规范、医保三个目录、临床知识库、医保政策、审核规则等设定。内容覆盖限定类审核、超范围审核、中药...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9 15:14
191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建档立卡贫困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川财社[2016]182号)第十六条 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应当向所在市(州 )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 ...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6 11:06
292
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和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取得居住证的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下列人员: (一)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 (二)从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的; (四)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6 11:02
442
企业年金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36号        《企业年金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6 10:00
174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一)在稳增长中保就业。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6 09:37
133
充分就业社区申请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划内的社区。 二、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66号)第四条第一款: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整体...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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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社保局“四举措”促增保扩面

为全面完成年度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巴州区社保局立足“限期参保登记、广泛宣传动员、发挥稽核优势、把握重点人群”四个重点,强力推进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保扩面落地落实。截止目前,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410人,完成全年“万人增保”计划1700人的82.9 %。 一、限期参保登记促增保扩面。我单位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起“定期交互查询机制”,及时掌握新注册单位动态,并向新注册企业发放《限期参加社会保险...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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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80元

  相关待遇调整的标准: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40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17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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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李克强总理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 李克强说,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当前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无论如何不能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和市场预期。 总理明确要求,税务总局...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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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月增加180元

     近期,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简称工伤人员)。不包含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

[转载] · 劳动法苑 · 2018-09-1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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